在
司法程序中,若一方在法院裁定后拒绝执行,那么另一方可通过合法途径请求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法院亦可依据
情节严重性来决定是否对该方实行罚款或
拘留等惩罚措施,若
涉嫌犯罪活动,法院有权追究其相应的
刑事责任。针对另一方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请求的状况,如果已产生了
法院判决书,而另一方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履行,那么第一方就有权力书面整理出
强制执行申请书,依照有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按照宣告的期限,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强制执行,即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的
有效期为两年,此期间的开始时间为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履行期的最后日期,如若法律文书未设定履行期间,则应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
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