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的
刑事责任归因于
犯罪涉案的
诈骗金额以及
犯罪行为的特定情节。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明文规定,若诈骗犯罪涉及的金额较大,则可以依法对罪犯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附加
罚金;倘若诈骗金额巨大且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而对于那些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其
个人财产。关于是否可以退还诈骗所得,法律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通常来说,如果犯罪分子能够主动地退还其诈骗所得,这或许可以被视为其悔过自新的表现,在
量刑过程中可能会被视作是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的因素予以考虑。然而,退还诈骗所得与否并不会影响到刑事责任的认定及其相应的
刑罚。总的来说,合同诈骗罪的刑罚是依据诈骗金额及
犯罪情节来确定的,退还诈骗所得可能会对量刑产生影响,但却不会改变刑事责任的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