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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被告可以撤诉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之规定,自诉人在等待判决结果之前,有权与被告人进行和解或者主动撤回起诉。然而,该条款所规定的案件范围仅限于自诉人提出的案件,而对于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犯罪行为强奸案,其定性为公诉案件,由政府指派的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因此,身为强奸罪被告人的个人无法直接申请撤诉,而应当依靠辩护律师或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自诉人以强奸罪名对被告人提起自诉,依照上述规定,自诉人才具备撤诉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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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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