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当有人同时触犯
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之际,应对其分别进行定性评估及
量刑裁量。若
犯罪数额满足较大标准,则前者或许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附加
罚金的惩戒;而后者可能依据
犯罪情节被判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外加
处罚金。若犯罪涉及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两罪所应承担的
刑事责任均有可能加重。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将这两种
罪名合并审理。若法官认为合并审判能更好地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便有可能做出这样的决定。若两个罪名的
刑罚能够合并执行,那么罪犯将面临一个相对较重的刑罚,且在
判决书中需明确指出可执行的刑期不得超过两个罪名可能判处的最高刑期之和。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刑罚仍需
结合犯罪的具体情节,例如犯罪涉及的金额、犯罪造成的影响以及犯罪者的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若犯罪者存在
自首、
立功等法律明文规定的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情节,法院在判决中亦会予以适当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