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强行挖掘泥土并不符合
抢劫罪的定义,这是由于抢劫罪的核心特征在于对公民人身安全及
财产权利的严重侵犯,这种
犯罪行为往往伴随着使用
暴力或者以恐吓为手段强行掠夺他人的财物。然而,强行挖掘泥土则更有可能触发关于破坏公共设施、非法开采矿物资源以及侵占土地等相关的犯罪行为。至于具体的
罪名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例如是否存在
盗窃土壤资源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
主观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对于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