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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折抵刑期不

在取保候审阶段,一般情况下并不实行刑期的直接抵扣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明确规定,被批准进行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需经过执行机构的核准,方能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范围;若违反相关规定并情节严重者,将面临逮捕处罚。一旦案件最终判决被告有罪成立,则刑期通常自交付执行之日起正式开始计算。因此,除特殊情况外,取保候审期间一般是不会被计入刑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不逃避、不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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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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