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兴市乃至全国范围之内,对于盗窃
犯罪行为所应判处的
刑事处罚期限之确定,严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为准则。具体的
刑罚程度,会受到
盗窃案值、案件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
犯罪者是否曾有过前科记录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通常情况下,若盗窃财物价值达到“
数额较大”标准(一般界定为3,000元到10,000元之间),将会面临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若盗窃财物价值达到“
数额巨大”标准(即10,000元至300,000元之间),将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当盗窃财物价值超过“
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即300,000元以上)时,将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