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诈骗罪这一概念意指
犯罪嫌疑人蓄意且目的明确地通过签署并
履行合同来获取他人财物,但实际是为了私自占有这些财物。
需要强调的是从其数额来看,当
违法所得超过二万元时,即可被认定为
刑事犯罪事件,从而启动
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和法律判断。
对于这类案件,必须予以重视,并尽快展开
追责。
2、一般情况下,涉及到的
犯罪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留,同时可能会被责令支付
罚金;
如果犯罪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款的审判结果;
更加严重的情况下,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样会被要求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
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
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
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
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
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
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