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去世之后,其所负之债并非必定由他们的子女来承担。
假如相关子女按照法律程序
继承了父母遗留下来的财产,那么也相应地继承了其中的
债务;
但若有子女选择放弃这部分
继承权,那么他们就无需承担这部分债务。
现行的法律
法规明确指出,
继承人为承袭遗产的实际价值之范围内,负责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下的税款以及债务。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