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构成生产
有害食品罪的
犯罪分子应给予何种
刑罚处置?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在生产或营销过程中所涉及的食品成分中掺杂有毒与有害的非食用物质者,或者销售明显知晓掺杂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的食品者,将被判处最低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相应的
罚金。
当掺杂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严重影响,或者具有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时,则将面临最高为无期
徒刑的惩罚,同样需缴纳罚金。
而若是由于上述行为导致人员死亡或者产生其他特别严重的后果,就必须按照
刑法第141条的相关规定进行
定罪量刑。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