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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或谎报安全事故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对于隐瞒或虚假报告安全事件之行为,可能会面临最高可达三到七年内的有期徒刑
情节较为严重者,更将被处以三年以下至拘役刑罚
若因故意隐瞒或虚假报告事故情况而耽误了事故的及时救援,使得事故所带来的伤害与损失进一步加深、加大,死亡人数增加一人以上,或者伤情严重者人数增加三人以上,抑或是直接经济损失增加超过一百万元以上等等,则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刑事惩罚。
隐瞒或虚假报告安全事故罪侵犯的是我国现行的安全事故管理体系。
随着近年来各种事故频发,某些事故责任方及负有安全事故监督职能的人员在事故发生后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而拖延了事故的紧急应对,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愈加严重。
因此,为有效打击此类违法犯罪,专门制定了此项罪名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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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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