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不足五年
有期徒刑的罪行,经过完整的五年时间之后,将不再予以追究。
(二)对于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行,经历了整整十年之后才会被视为免除责任的期限。
(三)而针对法定最高刑期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行,则需要经过漫长的十五年岁月方可摆脱法律的
追责。
(四)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
徒刑和
死刑的罪行来说,虽然可能规避了繁重的
刑事责任,但是仍需等待二十年期满后才能真正获得自由。
如果某些案件在二十年后出现新的
证据或情况,需要重新追诉的话,须提交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确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规定,
犯罪行为经过如下期限,将会自动免除追诉:
首先,对于法定最高刑期未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行,经过五年时间便可不再
追究责任;
其次,对于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行,历经十年变迁后嫌疑人才可得到解脱;
《刑法》第八十七条
【
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