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中的
伤情鉴定通常需要在三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然而最长久也不能超过六十个工作日。
鉴定期限从
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开始算起,司法鉴定机构需要在这个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若情况特殊需要更长时间进行则需经过该机构负责人的批准方可适当延期,而这延长的时限一般不得超出三十个工作日。
如果决定要延长鉴定时限,应该及时向委托方告知此事。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