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于证券领域内涉及的
欺诈发行股票或债券行为,如果已达到既遂状态,其具体
处罚标准如下:
若
欺诈行为涉及到数量巨大的相关资产且由此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甚至在实施过程中还出现了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应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惩罚,同时按照情况给予相应的
罚金;
然而,若是在欺诈发行股票和债券的过程中涉及到数量特别巨大的相关资产,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并且在整个过程中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已然发生,那么根据法责相符原则,应该对
行为人施加更重的
刑罚,即判处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必须同时支付相应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
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