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对于“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这一罪名的主体构成,我们需要关注其所涉及到的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该罪行所侵犯的权益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
一个方面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另一个方面则具体反映在儿童的人身权利上。
其次,在客观方面,本罪行所表现出来的行为特征往往是聚集多人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被收买儿童的解救行动。
再者,从犯罪主体的角度来看,该罪名的主体通常为16岁及以上年龄段,同时他们还应该是此类违法行为中的首犯或主谋。
最后,在主观层面上,聚众阻碍被收买儿童罪表达出的态度通常是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