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框架下,对于触犯持有
伪造发票罪的行为,涉及到以下
量刑标准:
首先,如果
行为人为
当事人,且明知发票为
虚假制作却仍旧持有使用,并达到数量较大的程度,那么将面临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惩罚,同时需要缴纳相应
罚金;
如若数量极其庞大,则将面临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须承担罚金。
然而,当此种案件属于
单位犯罪时,相关单位将会受到罚款的处分,同时其直接
管辖者以及其他被认定负有
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亦需按照上述的相同标准接受惩罚。
《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