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医疗责任事故的惩处划定了两个层级。
医疗机构在面临
医疗事故时,将被要求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层根据事故等级以及情节轻重程度而给予的公开
警告,若事态严重,则需要承担责令其期限停止营业直至由原本颁发执照的相关部门
吊销本机构相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资质证书的严厉后果。
同时,医疗机构中的
责任人还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针对医疗责任事故相关罪行的规定,依法接受
刑事责任的追究。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
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
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
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