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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具体立案标准如下:
此类犯罪行为属于实行犯范畴,司法机关在发现有任何个人或团体,通过武力威胁等暴行方式,组织残疾人以及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乞讨活动的话,便可立即发起立案诉讼活动。
这种情况下,被告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事惩罚,以及罚金的附加处罚
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其刑罚将从原来的三至五年有期徒刑提升为三至七年,同样伴随着罚款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
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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