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要把握好申请再审期限,一般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申请;若存在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等情形,要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后,要知晓检察院会在3个月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在此期间可等待结果。
(三)对于检察院主动依职权启动抗诉程序,虽无明确期限,但当事人可关注案件进展,积极配合检察院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