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遭遇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或理赔结果不尽合理等问题,您有权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提出投诉申请。
同时,您还可以选择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根据属地监管原则,首先,您需将投诉信件提交至银保监会在当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投诉务必采取
书面形式,详细阐述投诉事件的具体情况、性质、诉求以及投诉人的
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此外,请确保提供相关的原始
证据材料。通常而言,口头或匿名形式的投诉并不便于银保监会进行处理。
接收到您的书面投诉后,银保监会将会将其转交至相关的银行保险机构进行处理,并要求该机构尽快展开调查工作,并直接向投诉人做出答复。对于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银保监会亦会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对投诉事件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并汇报处理进展情况。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银保监会甚至可能亲自开展现场调查,一旦发现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银保监会将会依法给予相应
处罚。
《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
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