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典之详定,销售
伪造注册商标标识商品罪系指在明知所售货物为伪造或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商品,且此种行为导致个人
违法所得数额兴奋或产生其他严重恶劣情节、以及违法所得数额巨额或出现其他极端严重情节等情况下,仍继续从事销售活动的
犯罪行为。
若个人销售的明知属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销售金额高达五万元及以上,即可被视为触犯了
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违法所得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