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婚前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能分割吗

婚前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能分割吗

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在婚姻关系尚未确立和延续之前购买的房产,即便在婚前房产证上仅标明其中一方的姓名,亦可被视为该款项属于单独所有者的私人财产,故而离婚时,根据法律条款,该等资产并不纳入分割范畴。
具体而言,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几种资产属于配偶中的某一方,且在行使权利时不涉及另一方的权益:
(一)配偶中某一方在结婚前已有的财产;
(二)配偶中某一方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取的补偿或赔偿;
(三)遗嘱赠予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某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经某一方独自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
及(五)法律规定赋予某一方独享所有权的其他类型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新修订:2024-08-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