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构成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的情况,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相应的惩处。
对于那些伪造、
变造、买卖或是
盗窃、抢夺、销毁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我们将依法判处其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
剥夺政治权利,同时还会对其施以
罚金的惩罚。
如果情节较为严重,那么他们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
处罚。
在法律层面上,我们将通过四个关键要素来认定是否构成了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
首先是客体要件,即这些行为必须侵犯到国家机关的正常运作;
其次是客观要件,即
行为人必须是在公开场合或者趁着他人没有防备之时实施抢夺行为;
再次是主体要件,即行为人必须是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最后是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