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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的法律判决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的相关规定,对于在生产、销售和提供方面出现劣质药物的行为,如果其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危害性,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此外,如果药品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明知所提供的是劣质药物却仍然提供给他人使用,也将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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