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期满四年后,假如案件尚未进入审判阶段或者法院并未作出裁决的话,原则上应当解除了这一措施。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案情复杂等原因,可能出现延期的现象。待法院作出了最终判决后,结果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应该执行相应的
刑罚或者变更此前采取的
强制措施。倘若在此为期四年的时间里,相关案件未取得新的进展,那么,通常来讲,对
犯罪嫌疑人是不会带来进一步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