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制度中提供了诸如
注射死刑与枪决等多种
执行死刑的方式,而这些方式的实施条件主要包括若被告人存在
故意犯罪行为且经过查证属实时,或者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犯下严重罪行,
犯罪手段及其凶残程度达到令人发指地步,社会负面影响极为深远的情况下,如恶性杀人,勒索钱财,
绑架人质,抢夺他人财物,强行侵犯妇女,
走私违禁物品等等违背国家
刑法法规的行为者,都极有可能面临
死刑的惩罚。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
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
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
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