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当事人及家属,在拘留后要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可通过联系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检察院了解所处阶段。
(二)若经济条件允许,尽早聘请专业律师介入。律师可会见当事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在不同阶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在侦查阶段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等。
(三)当事人要保持冷静,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工作,如实陈述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