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应当依据被骗者是否具备处置
被害人财产的权利及地位这一因素进行明确划分。倘若具备这种权限和地位,则可以归类为
盗窃罪的间接正犯范畴;反之,若不存在此类权限和地位,那么便可判断为三角诈骗罪的具体表现形式。
1、诈骗罪成立的核心要素在于行为实施者借助欺骗手段让受害者产生“自觉、主动”地将其财物交予行为实施者的意愿;
2、盗窃罪与诈骗罪之间的本质差异在于被害人是否因为认知上的误解而对财产进行了不当处理。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