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并不包含
单位犯罪之情形。该
罪名所指称的
行为人具有特殊性质,即限定为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单位中从事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工作人员。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在民事法律还是
刑事法律领域,都将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视为本罪的法定
犯罪客体,这也进一步彰显了这些单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