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肇事者在造成交通事故并发生
逃逸行为后,关于其应支付给受害者的
医疗费用方面,保险公司将会继续执行赔付。
依据中国现行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如果驾驶员尚未获得驾驶资格或处于醉酒状态下,那么保险公司就可以在所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为伤员垫付相应的急救费用,并且还有权向真正的
肇事方请求偿还这笔款项。作为补充说明的是,依照相关法律条文,我们可以得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都会采用统一的责任限额标准。该责任限额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伤亡和
残疾赔偿限额、医疗费用
赔偿限额、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在
道路交通事故中
被保险人无责任情况下的赔偿限额。除此之外,
肇事逃逸并非保险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的法定原因之一。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肇事后逃逸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仍需承担支付给伤者的医疗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