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工厂遭遇火灾之后,其已投保了财产保险,因此能否获得全额理赔需依具体情况以及所签订的
保险合同来综合评估。若投保方与保险机构在
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那么当保险标的遭受损失之时,将以双方商定的保险价值作为
赔偿计算的标准。
然而在另一方面,倘若投保方与保险机构未能就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达成共识,则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之际,应以
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物的实际市场价值作为赔偿计算的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
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