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审书面审理时,检察院有可能参与其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法院若决定不开庭审理,得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要是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就必须开庭审理。
在书面审理这种情况下,若检察院觉得有必要,能向法院提意见,参与案件处理。毕竟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要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就算二审书面审理不开庭,检察院也可以通过审查案件材料、给出法律意见等途径参与进来。
检察院参与二审书面审理好处多多,能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保证案件公正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所以,虽然在刑事案件二审书面审理中,检察院不是一定会参与,但它有参与并起到监督作用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