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侵占国有资产1000万

侵占国有资产1000万

倘若有人胆敢套用本国资金高达1000万元并肆意占用,则这无疑将构成严重的贪污违法行为
在这样的巨大金额情况下,其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乃至是死刑的可能性相当之大。
然而,这样的惩罚决定必须视犯罪者所涉案件的具体情节而定。
除此之外,还需要对犯罪者进行个人全部财产的没收处置。
因此,请千万谨记,此类违法行为决不容忽视,绝不可轻易触犯。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最新修订:2024-08-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