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保险公司判定不承担
赔偿责任时,有义务尽快将此决定告知被保险方,详尽阐述其作出这一决策的具体原因及其依据所在。在
保险合同中必须明确注明保险公司所负有的赔偿责任及
被保险人应尽的义务。收到此类通知之后,被保险人享有合法权利对该决定提出异议,并可选择通过友好协商或者
法律诉讼等途径来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