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财务工作人员实施的
职务侵占罪行,应当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
定罪量刑。具体而言,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单位中的
从业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职务上所赋予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责任。若涉案金额进一步扩大,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而当涉案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时,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仍需承担罚金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