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建筑商有权按照签订的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提交验收申请,若开发商未能按期给予回复,则可视为该房屋的建筑验收过程已顺利完成且达到合格标准。倘若双方并未就此作出明确约定,这意味着在符合
建筑法所规定的期限内,若开发商仍未进行验收,则应被视为工程项目已经通过验收。
然而,针对基础性工程以及主体结构等方面的质量问题,建筑商仍然需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依据我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当建筑
承包方提出验收申请之后,若在特定时间内未得到任何回应,则可视作验收程序已经完成且结果为合格。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