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因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或蓄意损坏
公共财产者,应当被处以五天至十天的
拘留惩罚,并且还可同时被罚款五百元以下;若情节更为严重,则应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同时还要罚一千元以下的款。在涉及盗窃未遂的情况下,倘若其行为恰好符合上述法条中所规定的盗窃行为特征,那么便可依照此法条施加惩戒。然而,必须承认的是,这份法条并没有明确指出针对未遂行为的具体
处罚措施,因此我们有必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有关
犯罪未遂的相关条款。在这部法律中,明文规定了对于
未遂犯,可以参照已遂犯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然而,具体的处罚尺度仍需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来加以确定,这其中涵盖了
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诸多因素。总而言之,对于涉嫌盗窃未遂的
刑事拘留期限,我们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犯罪未遂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加以确定。若未遂行为构成犯罪,那么可能会面临相应的
刑事制裁,包括拘留。然而,具体的
拘留期限则需要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法律规定来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