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对
犯罪行为的
追诉时效应依据所触
犯罪名的法定最高刑予以界定。就
猥亵罪而言,当其法定最高刑为低于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时,其对应的追诉时限即为五年; 若法定最高刑处于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则追诉时限延长至十年;而对于情节更为严重者,法定最高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范畴内的,追诉时限进一步延长至十五年;至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的情况下,追诉时限则设定为二十年。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经核准后方可执行。因此,猥亵罪的追诉时限应根据该
罪名的具体法定最高刑加以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