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盗窃罪怎么让警察抓人

盗窃罪怎么让警察抓人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例示,所有有权享有公民权益和承担公民责任的单位及个人,可对任何潜在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提出检举或报告。与此同时,受害者同样拥有向各级公诉机关提交起诉或投诉报告的权力。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将依照法律程序认真受理各类报告、指控、投诉,一旦认定案件不属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必须立即移交至相应的管辖机关处置,同时须将此信息及时通告报告人、指控人和投诉人。若情况危急之时,应优先采取应急保障措施,再行向对应管辖机关履行移送手续。因此,当涉及到可能构成盗窃罪的案件时,受害者或知情人士均有权向公安机关提交报告或指控。公安机关在接收到相关报告后,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展开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是否立案的决策。一旦确认犯罪嫌疑人存在,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其实施强制措施,例如拘留逮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最新修订:2024-07-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