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
法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需满足以下六大基本要素:
首先,发起人必须符合法定的人士数量标准;
其次,公司需要认购或募集的股本金总额应符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达到了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再次,在进行股份的发行和筹备各项事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
另外,还需制定合法有效的公司章程;
第五,公司必须确定其名称,并建立起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规范要求的组织架构;
最后,公司必须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作为其注册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
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