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
公司名称的更改,地址转向新址,法定
代表人的更换,
注册资本的增减,以及
经营范围、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包括股东认
股权的
继承问题等各种情况,都需向相关单位提出
工商变更登记申请。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各类
股东变更及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均须随之调整其姓名或商号,并涉及到分公司登记事项的必要变更,以及因合并、分立后
存续公司的各种复杂情况,同样也必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
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
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