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
非婚生子女并非女性名义上的
继承人,因此他们无法
继承这位妇女的
个人财产。
然而,若是非婚生子女与该名女子之间建立起合法的
抚养关系,他们就有资格被视为首要继承人,从而有权继承家庭财产。在此情况下,
遗嘱应当按照如下顺位进行分配:
首先是配偶,
其次是子女以及父母;
再次是兄弟姐妹,
最后则是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