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需满足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1.应具备合法、规范的企业名字、固定的办公地点以及合格的负责人和具体运营范围;
2.该分公司必须得到依法建立并
符合条件的公司向其所在地区的公司登记管理局提交注册申请书进行办理;
3.若有任何法令或政府规章制度要求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发生时,无论是法律、行政
法规还是国务院作出的决定,则从获得批准之日起满30天内应向公司登记管理机构申请进行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
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
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
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