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进行
强制执行时遇到
被执行人消失或者无法找到的情况,向法院请求运用公告送达方式将执行通知传达给被执行人是可行的。
然而,如果超过规定期限,被
申请执行人仍然未能履行法院所做出的判决,法院有权依法对其个人财务实施查封、扣押、冻结以及处分措施。
若经排查被执行人名下并无任何财产可供处理,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裁定中止执行进程,待日后发现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之后,再行
恢复执行工作。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
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
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
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