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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反悔了,那之前签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离婚冷静期间内的任何时候,无论是双方还是单方面出现变更意愿的情况,都有法定的资格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手续。
这意味着离婚协议是基于离婚这个既定目标而达成的附加条件性的协议,它的效力仅在旨在结束夫妻关系的正式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并领取了离婚证书之后才会得以确立。
在此之前,在持有离婚协议期间,其法律意义上的效力并未产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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