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对于引诱、容忍以及供给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将会面临最高五年内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会受到
罚金惩罚;若是该
犯罪行为较为恶劣且程度严重的话,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也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
举例来说,在宾馆、餐馆等行业中,若有员工们利用其工作环境,组织、强迫、引诱、容忍或者供给他人进行卖淫活动,他们的主要负责人将承担更重的
处罚。
若有人涉嫌容留他人进行卖淫活动,人数达到三人以上者。
便可能构成了
犯罪容留
卖淫罪。
此种情况下,被告人将会因严重程度比较严重而获得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也需要交纳相应的罚金。
根据相关法律界定,所谓的“容留卖淫罪”便是指那些负责为他人进行卖淫活动提供相应场所的人。
《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