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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土地被征收属于共同财产吗

关于婚前房屋在拆迁后的回迁房是否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倘若原来的房产是坐落于国有土地之上的,并且在拆迁补偿时选择了屋内设施的补偿安置方案,那么除非其配偶被列为安置的范畴之内,否则这样的房产有可能会被视为对方的个人财产持有;
然而,若是配偶同时被纳入了被安置的范围,那么这种安置后的房屋便可以被划归到夫妻的共同财产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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