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
欠条依旧具备
法律效力,只要其基于合法因素而诞生,并且债项实际公约,那么,无论是经过多么漫长的岁月,其有效性始终不受影响。因此,债权者理论上有权随时主张其归还欠款,然而,请注意,如果对方对欠款提出质疑,辩称已经超过法定
诉讼时效,他们同样有此权利,而欠款的法定时效实际上包含潜在诉讼时效在内,也就是从约定还款日开始计算,最长3年时间。这样,作为
债权人,仍有权利要求
债务人偿还
债务,但请务必清楚,若诉讼时效过期,法律将不再提供
损害赔偿的保护。所以,这张欠条只能
保证持有实体权利,却无法保障
胜诉的权益。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