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签发,交警部门通常会将其下发至相关
当事人手中,并且无须双方同时签字确认。
只要其中一方签字,那么该份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便具有
法律效力。
此外,我们常常忘记的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非
民事法律行为,而是由
事故处理机构独立完成的工作,并不需要事先征求当事人的同意或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勘查现埸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出具
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涉及到检验、鉴定环节的,也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发出相应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