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经医师评估确定手术缝合没有完全拆除,此举并不属于医学上所定义的
医疗事故范畴;
然而,当存在着特别明显的失误时,患者有权要求涉事的医院就其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医疗事故是指那些
医疗机构以及其执业的医务工作人员在实施医疗护理活动的过程中,有违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制度以及诊疗护理规范与常规,对病症诊断错误或者治疗措施不当而引发了病患的认知功能、身体机能产生严重损伤或是由于疏忽漏诊而失去及时救治的机会,进而给病患有可能带来的各种形式的损害的情况。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
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